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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河滨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河滨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以(延发改投【2016】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开行贷款。招标人为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河滨路周边。
2.2工程规模:拆除面积75571.79㎡,以及附属设施及垃圾清运。
2.3计划工期:50天。
2.4招标范围: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
2.5项目估算价:******.25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
3.2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本工程或公司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审查的具体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
5、报名携带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 6 月 28 日至2018年 7 月 4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使用投标CA锁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持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附年检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及身份证、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不少于1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4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电子版扫描件一份,到延安市南桥环保大厦1809室提交纸质版资料现场审核,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及pdf电子版扫描件留存。
5.2报名成功后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书面通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
联系人:余世祥 电话:******
7.2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翠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