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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等六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0100G21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等六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勘察,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度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等六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勘察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包含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林大科技园配套道路艺体街、林大科技园配套道路农机路六条市政道路工程。具体如下:
(1)哈成路打通工程:该工程位于香坊区,起点电碳路,终点香福路,红线宽度60米,长2.1公里,双向6车道标准,新建曹家沟跨河桥1座。配套建设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51900万元。
(2)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该工程位于阿城区,起点规划十二路,终点长江路,红线宽度30米,长0.9公里,双向4车道标椎,新建一排干跨河桥1座,新建长江路(规划九路—规划一路)污水管线。配套建设雨污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8500万元。
(3)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该工程位于阿城区,起点规划七路、终点规划十路,红线宽度40米,全长1.3公里,双向四车道,新建跨河桥2座,配套建设雨污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12300万元。
(4)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该工程位于阿城区,起点规划七路,终点规划十路,红线宽度40米,全长1.4公里,双向4车道,新建跨河桥1座,配套建设雨污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13800万元。
(5)林大科技园配套道路艺体街:该工程位于南岗区,起点农机路,终点兴隆路,全长435米,红线宽度60米,本次计划实施30米半幅建设,双向3车道。配套建设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3600万元。
(6)林大科技园配套道路农机路:该工程位于南岗区,起点兴农大街,终点艺体街,全长492米,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标准。配套建设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4300万元。
上述项目视城建计划安排确定。
2.3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4服务周期:设计:30日历天出设计成果;勘察:30 日历天完成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2021年度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等六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勘察包含: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等全部工作内容及成果文件。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勘察: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15时00分至2021年4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09时30分-2021年5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邮箱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邮箱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下开标,投标人无需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9.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9.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定;
11.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止)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被列入,其投标将被否定;
11.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被列入,其投标将被否定;
11.4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并且在有效期内的(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被列入,其投标将被否定;
11.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1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5888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