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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及同心中学分校区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HCM202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及同心中学分校区项目勘察,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补助外由教育局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
2.2建设内容:同心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41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1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实验楼、宿舍楼等;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同心中学分校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1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5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28平方米。规划设计3栋教学楼、3栋合班教室, 2栋综合楼、1栋风雨操场、2栋宿舍楼、1栋教师周转宿舍、浴室、锅炉房、门房、自行车棚、连廊及室外体育看台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一标段:同心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及同心中学分校区项目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注册工程师需具备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或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网上报名,若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4.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购买、续费、激活等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3凡报名审核通过者,请于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4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中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报名期间有疑问的投标单位可与代理公司联系沟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0日09时00分,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同心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商务中心四楼
邮 编:7513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李玉伏 联 系 人:王佳鹏
电 话:****** 电 话:******
2021年1月27日